学院各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二〇一三年五一节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日)放假,共7天。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三)为五一节法定节假日。
(2)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3)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调休(上班时间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公休。
二、请各单位根据教学和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下午17:30前将本部门五一节期间值班安排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院办。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