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基础部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特制定部门教师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形式
采用随堂随机听课与组织听课的形式,以随堂随机听课为主。
二、听课要求
1.在职教师随机听课
部门在职教师每个月听课至少1次。
2.部门组织听课
(1)各课程组每位教师要参与听课及评课,有特殊原因不能听课的须提前请假。
(2)听课人员在听课前做好听课准备,了解授课教师授课的内容和教学目标;听课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结束后,全体听课人员集体做好评课工作,课程组组长做好评课记录,整理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3.课程组组长随堂随机听课
每一学期课程组组长听组内每位任课教师的课至少1次。
课程组组长与授课教师课后要进行反馈,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价,对优点要充分肯定,对问题要如实指出,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督导组成员听课
部门督导组成员按照《成都东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并开展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定点督导等工作。
5.听课材料收集要求
下列听课材料在每学期期末前交部门存档。
(1)每位教师提交听课记录表。
(2)课程组组长提交听课记录表,集体评课记录。
基础教学部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