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教师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3日      阅读:2688

为了不断提高基础部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特制定部门教师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形式

采用随堂随机听课与组织听课的形式,以随堂随机听课为主。

二、听课要求

1.在职教师随机听课

部门在职教师每个月听课至少1次。

2.部门组织听课

(1)各课程组每位教师要参与听课及评课,有特殊原因不能听课的须提前请假。

(2)听课人员在听课前做好听课准备,了解授课教师授课的内容和教学目标;听课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结束后,全体听课人员集体做好评课工作,课程组组长做好评课记录,整理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3.课程组组长随堂随机听课

每一学期课程组组长听组内每位任课教师的课至少1次。

课程组组长与授课教师课后要进行反馈,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价,对优点要充分肯定,对问题要如实指出,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督导组成员听课

部门督导组成员按照《成都东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并开展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定点督导等工作。

5.听课材料收集要求

下列听课材料在每学期期末前交部门存档。

(1)每位教师提交听课记录表。

(2)课程组组长提交听课记录表,集体评课记录。

基础教学部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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