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2日      阅读:733

各位老师: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已经发布,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和四川省有关《实施办法》创造性落地实施为主攻方向,以我省当前和今后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研究领域,立足学科前沿问题,突出理论前瞻性和应用实践价值,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为四川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参考、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二、研究重点

本年度课题重点围绕四川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三个回归”;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强化好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四有”好教师的标准统领教师发展;提升教师教育基础能力,助力乡村教师发展;推进互联网+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育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开展理论、政策与实践研究,集中破解当前教师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标志性成果,引领和服务四川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

三、申报条件

1.范围:本中心课题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进修校)、职业学校、举办教师教育及具有教师教育研究力量的高等院校、教育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

2.对象:课题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研究质量”作为唯一评价标准,要求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应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课题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3.以同一课题负责人或单位名义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凡有本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都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中心《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重点参照。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在本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名称。

2.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与自筹经费课题三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勾选相应的课题类别。重点课题须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新的高度、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须有利于解决当前教师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3.申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研究,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4.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5.对于立项课题,中心将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备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

6.课题结题要符合本中心的相关要求,项目成果必须标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XXXX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请申报老师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4份(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及电子文档材料(科研部邮箱songchangxin@nsu.edu.cn)于2020年5月10日前统一提交到科研部,逾期不再受理。

基础教学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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