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旨,努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深入发掘、整理、继承张大千文化艺术遗产,弘扬、繁荣、发展祖国优秀传统文化。
二、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应做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力求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观点创新;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既重理论研究也重应用研究并力求二者的结合。
三、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除面向四川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外,本中心鼓励高校在读博士生、硕士生,部分省内外有志于张大千研究的文化教育艺术界人士申报课题。申报条件:(1)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2)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3)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本科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请推荐者在纸质申报书上手写签名推荐)。
四、凡有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中心项目的申请;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20年度张大千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张大千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六、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不限,根据实际情况或专著或论文或研究报告。凡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结题;凡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结题均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至少需有核刊2篇);凡成果形式为论文和作品(设计产品、动画作品、画册、模型等)需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向中心提供作品原件;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调研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具体要求根据立项通知执行。
七、请申报老师于2020年4月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2份,单独装订)以及电子文档提交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基础教学部
2020年1月6日